济南市区宅基地建房申报受理和审查审批启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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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记者晁明春报道

本报济南讯在《济南市市区村民宅基地审批与建房规划管理实施意见》正式施行后,11月26日,济南市规划部门对市内5区及高新区受市规划局委托对宅基地建房实施规划审批管理的39个镇办的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。

据介绍,经过培训后,相关镇办将正式启动宅基地建房的申报受理和审查审批工作,就近为农村群众提供便捷的规划审批服务。

记者看到,受市规划局委托对宅基地建房实施规划审批管理的39个镇办包括:市中区4个,即兴隆、陡沟、党家、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;槐荫区5个,即腊山、玉清湖、兴福、吴家堡、美里湖街道办事处;天桥区2个,即大桥镇、桑梓店镇;历城区14个,即王舍人、鲍山、郭店、港沟、遥墙、华山等8个街道办事处,和仲宫、柳埠、董家、唐王、西营、彩石等6镇;长清区10个,即文昌、平安、崮云湖、五峰等4个街道办事处和归德、万德、张夏、双泉、马山、孝里等6个镇;高新区4个,即巨野河、章锦、孙村、舜华路街道办事处。

按照今年9月份由市规划局与市国土资源局共同研究制定的《济南市市区村民宅基地审批与建房规划管理实施意见》,农村宅基地建房规划审批管理的适用范围为本市城市规划区内、规划城镇建设用地以外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。市规划局此次委托的内容限于对农村村(居)民经依法批准、以户为单位使用宅基地单独建设的住宅进行规划审批管理,对通过村庄整体改造等形式集中成片建设农民住房的规划审批管理,不在委托范围之内。

按照规定,宅基地建房的建筑层数以2层为主,最多不超过3层;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60平方米;层高一般不超过3.5米。

标签: 宅基地 济南规划 农村宅基地 农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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